司法局长辞职次月即领证成为专职律师,羡煞很多法检人!
在如今公务员考试动辄几百人报考竞争一个岗位的大背景下,能够舍弃自己奋斗了几十年换来的别人景仰的领导职务,去从事一名服务当事人、说服司法人员的律师,其中的原因,用他的话说,是因为,“这就是从来不安分、不靠谱的老男人,内心总有一种冲动,总有一种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。”,“我不知道下一个12年会怎么样,我只知道那时的我正好60岁。到退休那一天,我只想能够对自己说:这60年,人生待我不薄,我也没有亏待人生。”
这份洒脱的人生境界和不弃的自我超越,已经让很多人钦佩和羡慕了。
尽管根据《公职律师管理办法》,检察院、法院工作人员,甚至是法官、检察官,也可以申请公职律师,可是,现实中,并没有听到有法检人申请获得从事公职律师的。出题大概出在了,法检人申请从事公职律师尽管可以,不过前提是要经所在单位同意。
可以不经实习期的考核而直接从事执业律师。这也是很多法检人,羡慕王学堂的原因吧。没有了公职律师的过度,有离职想法,或已经离职待业的很多法检人,不得不面对从事了多年检察官、法官的职业法律人工作经历,却不得不找一名专职律师作为指导老师,经过一年的实习律师经历,再被考试考核是否符合具备从事律师的条件。这也出现了,法官、检察官不经过实习期考试考核不能从事律师,而律师只要通过了公务员考试就可以直接担任检察官、法官的现象。
一直以来,法律界都有一种声音,那就是法官、检察官离职以后,应该遵守禁业禁止的规定,终身不得代理曾经工作过的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,但实在没有必要,让离职法检官还要经过一年时间培训、禁业的实习律师期。严格讲,我国并没有实习律师这个法律名词,准确的叫法是,律师事务所的实习人员。让离职的法官、检察官,去做律师事务所的实习人员,合理吗?
培育和挖掘市场经济活力,打造和提升法律职业共同体,前提是实现统一法律资质下的人员就职公平流通。按照《公职律师管理办法》,实行法官、检察官担任公职律师,在政策规定上,已经不存在什么障碍,从各地法检院近年来大力推进从律师法学者中直接招录法官、检察官实践看,法院、检察院基本认可了律师的法律资质,期待有一天,真正打通法官、检察官,乃至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(司法考试)的法检其他人员,不经律师实习期,直接经审核从事执业律师的就业通道,不再出现在职时律师接受法检官裁判观点,离职后法检官拜律师为师的尴尬局面。
最后,还是钦佩王学堂的离职勇气,祝他的律师之路越走越宽,毕竟,人生能有几次自由选择的机会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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